全民反詐,你我同行。為切實保障廣大群眾財產安全,嚴厲打擊電信詐騙犯罪,讓我們共同提高識騙防騙能力,謹防上當受騙!請您認真閱讀學習以下相關內容,在生活中擦亮眼睛,謹防詐騙! 
詐騙,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,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。2021年7月14日,反詐預警短信12381正式上線,首次實現了對潛在涉詐受害用戶進行短信實時預警。如果收到來自12381的短信,請保持高度警惕!

刷單類詐騙:騙子通過各類網站、微信群、QQ群、短信等發布刷單賺傭金的廣告,在受害人上鉤后,以刷一單低價的商品作為幌子,快速將承諾的購物本金和刷單傭金返還。 按此流程操作一到二次后,逐漸獲取受害人的信任,騙子在贏得信任后,要求受害人繼續網購刷單,以刷單商品單價越高傭金越高為誘餌,誘使受害人投入更多的本金。此時,騙子開始找各種理由拖延兌付本金和傭金,以各種系統卡單、轉賬延遲、賬戶凍結等理由讓受害人繼續加大投入,最終造成大額財產損失。 網絡交友誘導賭博、投資類詐騙:騙子通過微信、QQ、網絡等方式交友,經過一段時間的交流,取得受害人信任后,以能夠獲取網上購買彩票、投資理財等平臺的后門,可以輕松賺錢為由,引誘受害人投資。起初受害人能獲得利益,當受害人信以為真,并大量投入資金后,犯罪分子便會拉黑受害人,平臺也無法登錄。 用微信、QQ冒充老板或親友類詐騙:騙子通過技術手段盜取或模擬他人QQ號碼、微信號等,然后以該賬號主人的身份登錄,通過留言、播放視頻、聊天錄像等方式,以生病住院、出事借錢、要求公司財務人員轉賬等理由讓對方轉賬,實施詐騙。 冒充網購客服退款類詐騙:騙子冒充各種商家,如淘寶、京東、共享單車、銀行等的客服人員,以商品不合格或系統維護交易未成功需要退款為由,誘騙受害人登錄犯罪分子搭建的釣魚網站,獲取受害人的銀行卡信息,騙取交易驗證碼,進而轉走卡內資金。 騙子通過制作虛假網頁,搭建虛假交易平臺,以高回報、高收益誘使受害人投資所謂的貴金屬、期貨、現貨、理財產品等進行虛假交易,進而將被害人投入的資金轉走,導致被害人被騙。 虛假購物消費類詐騙:騙子通過各種電商平臺、聊天軟件低價售賣物品,引誘被害人上當,在被害人付款后,將被害人拉黑。疫情爆發期間,全國各地涌現出的口罩、額溫槍類詐騙案件,基本上都屬于該類型詐騙。 代辦信用卡、貸款類詐騙:騙子通過網站、貸款APP、電話來電,手機短信等方式發布貸款快速辦理信用卡信息,稱可為資金短缺者提供方便,而且利息低、額度高、無抵押、無需擔保、放款快,以此忽悠借款人上鉤;借款人信以為真后,騙子會以提前收取手續費、保證金、利息、辦卡費、服務費、解凍費、資料費、包裝費、會員費等各種由頭要求借款人轉賬,當借款人將錢款打入騙子提供的賬戶后,騙子完成一輪騙局便消失了。 冒充公檢法機關類詐騙:騙子冒充公安局、檢察院、法院的工作人員給被害人打電話,以涉嫌販毒、洗錢、信用卡惡意透支、被他人盜用身份證后注冊公司涉嫌犯罪等理由對被害人進行恐嚇,并出示假的“通緝令”,給受害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壓力,之后再以沒收受害人全部銀行存款相威脅,索要被害人銀行卡賬號、密碼或者要求被害人將個人全部資金轉到“安全賬戶”接受審查,受害人如果照辦即被騙。 冒充軍人采購類詐騙:騙子冒充部隊采購人員,謊稱要購買某種指定商品,需要受害人幫忙訂貨,共同賺取差價,當被害人聯系好騙子指定的商家并墊付貨款后,騙子隨即消失,導致被害人被騙。 1、注意個人信息的保護。在銀行辦理業務、購車、購房時,注意對個人信息的保護。要避免個人資料外泄,對不熟悉的金融業務盡量不要在ATM機上操作,應到柜面直接辦理。 2、加強與警方的配合。遇到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時,應沉著應對,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,并及時提供對方賬號等線索,協助警方破案。在接到此類信息、電話時,也要向公安機關積極舉報,提供破案線索。 3、多作調查印證。接到培訓通知、銀行卡升級和招工、婚介類的電話,要及時向本地相關單位或親臨其辦公地點進行咨詢、核對,不要輕信陌生電話和信息。培訓類費用一般都是現款繳納或者對公轉賬,不應匯入個人賬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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